末世之双雄_第4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44节 (第3/3页)

颠覆了自己都坚持了一辈子的唯物主义就郁闷的自杀吧,于是在确定了这尸体无害的时候,老管家就放下心来,该干什么干什么了。

    ??收拾了收拾屋子,老管家发现了这尸体包包里的身份证明,为了称呼方便,老管家就直接叫这个尸体为小月,就在老管家叫出第一声尸体的名字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就好像是一道白光从脑袋中闪过,一时间脑袋了所有东西都被清空了一样,老管家明明觉得自己的意识很是清醒,却没有丝毫的知觉。

    ??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等到恢复了之后老管家也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舒服不对劲的地方,反倒是脑子清明了许多,感觉自己瞬间年轻了好几十岁。

    ??不仅如此,老管家发现,自己好像能感觉到尸体小月的思维了!!

    ??第73章

    ??思维同步,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确实是这样没错。

    ??这倒不是说老管家就能控制尸体小月了,而是老管家可以从小月发出的嗬嗬嗬的声音中分辨出小月所要表达的意思。

    ??一开始,老管家还需要有小月比划两下,过了几天以后,连比划也不需要了。

    ??只不过小月的思维好像并不健全,更多的时候老管家所能够感觉到的都是一些前言不搭后语的东西,除此之外就是她很饿,非常的饿!

    ??在感觉到这个情绪的时候,老管家还被吓了一跳,甚至担心了好久,但是几天下来见到小月并没有吃他的意思才彻底的放松下来,而且,这个饿好像就是小月表达心情的一种方式。

    ??“有些饿”那就表示心情还好,“很饿”就表示心情一般,“饿死了”就表示心情不爽,那么“非常特别饿”就表示心情糟糕透顶极其不爽!

    ??老管家到现在为止也没遇到过“非常特别饿”的表达,最多的也就是在老管家给小月浑身上下缠上绷带的时候曾经表达出了“饿死了”的讯号,其余的通常情况下就是“饿”。

    ??这也不难理解,尸体小月是被人吸干血死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小月又诈尸了,但是很显然,没有了血液,没有了生命体征会对智力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思维表达有问题什么的,至于“饿”什么的就更好理解了,老管家在平常无聊的时候没少看电影电视剧什么的,像那种僵尸片,丧尸片,不都是吃人吗!虽然现在尸体小月并不吃人,可是不代表她不想吃人,哦不,吃肉啊!

    ??不过不吃更好,省的提心吊胆!

    ??随着时间的流逝,不仅仅是老管家对于思维的运用熟练了,就是尸体小月也是熟练了许多,随着最初只能表达一些“饿不饿”的意愿,道现在都能表达出来自己想要什么了!

    ??老管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小月变成这样的,可是从小月脖子上的牙印看来,应该是人咬的!不管是什么人,现在老宅都不怎么安全!

    ??更何况之前二少爷顾非墨是来老宅找小少爷的,老管家知道后面又来了一拨人,虽然老管家自己没有看到来人的目的,但是这也八成和小少爷脱不了干系,那么这样一来,老宅可就不能呆了。

    ??虽然顾非瑾冷情,但老管家还是有点自信,要是他被抓了,小少爷肯定会被牵制,不然当初顾非墨也不会在没有见到顾非瑾的时候就将他囚禁了起来!

    ??本来老管家没想好自己应该去哪,先是带着小月离开了t市,去了他原本的老家t市旁边的q县。

    ??也许是所有人都当是老宅的人都被带走了,因此老管家出来的特别顺利,就在老管家准备先安定下来,看看形势再作打算的时候,小月又表达出了另外一种强烈的意愿!

    ??她想变成原来的样子!

    ??这个意愿甚至要比之前那个“饿不饿”的意愿来的还要强烈,只是除去她想要变成原来的样子这一点,其他的小月什么也没表达出来。

    ??老管家反复问了无数遍,小月还只是“她想变成原来的样子”,可是老管家能有什么办法,思来想去,老管家下定决心,去d市!

    ??d市是现如今顾氏的大本营,不管怎么样顾非瑾只要没死最后都会回去的,至于小月的事,那就等着找到了顾非瑾再说。

    ??是在不济,真真的就是找不到顾非瑾,不是还有顾非墨他们这些一直在找顾非瑾的人嘛!反正害的小月现在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也是他们,找谁不一样。

    ??老管家之所以猜测顾非墨他们也会去d市原因无他,他们既然是在找顾非瑾,在t市找不到肯定会回d市守株待兔!

    ??至于到了d市情况如何,那就到时候走一步看一步吧!

    ??事情远比老管家想象中的要顺利的多,等他到顾氏的时候,没有见到想象中顾氏出了什么事情,相反,顾氏现在可是一片安宁祥和,虽然顾非瑾依旧不在里面,但是现如今的主事人还是顾非瑾的手下,事情还不算太糟。

    ??于是,老管家就带着尸体小月进去了。

    ??而且幸运的是,不久,顾非瑾也回来了,而且貌似还领回来了一个,额,“男媳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